#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我们在装修的时候,为了最大化利用空间,首先想到的就是更改户门的朝向,一般都喜欢将“向内开”变成“向外开”。这样做对于自家而言使用起来更加方便,也在无形中扩大了入户位置的空间,但是,对于本是一墙之隔的邻居来说,这扇门可真的太不友好了。
案例回顾
翟先生一直居住在上海某小区内,前段时间,一位张先生购置了翟先生隔壁的房子,两家人成为了邻居。
就在张先生家快装修结束的时候,翟先生发现他家将入户门的朝向进行了更改,原本“向内开”的入户门如今改为“向外开”,还拆了一段外墙使入户门的尺寸比原有的尺寸大了很多。这导致张先生家的户门若打开至90度时,就完全遮挡住翟先生家的入户门,且公共区域也被全部占据。
翟先生眼见邻居家的做法很是生气,认为张先生已经对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及通行造成了严重的不便,并且日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对自己一家的生命通道形成严重阻碍。
为此,翟先生多次找邻居张先生协商,并明确指出其侵权行为,也告知物业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令其整改,但是翟先生始终没有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也一直没有更改户门。这让翟先生更加不能原谅,于是,一怒之下将邻居张先生诉至法院。那么,张先生的做法有问题吗?擅自更改户门的朝向合法吗?
律师解读
通常情形下,住宅在刚交付的时候,户门的设计基本是向内开启,这样既可避免妨碍楼道内交通,又可避免相邻户门开启时相互碰撞。但实践当中,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改变户门开启方向,或在原有房门之外加设一个外开门的情形并不鲜见。
其实在邻里之间,开门事小,但不能影响相邻方的正当权利,更不应引发公共安全风险,如果一方对入户门的改动行为过分占用了公共空间,对相邻方的出行、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甚至引发安全问题,则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
律师表示,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要求,开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走道的门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或疏散走道的有效净宽度;《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亦明确,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更强调,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的开启。
因此,本案中,邻居翟先生要求张先生将入户门由外开恢复为内开,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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