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小區的安保
很多物業會選擇安裝電動門
門隨著業主的出入
能夠靈活打開關閉
但在去年
南京秦淮區一名業主
在通過小區電動門時發生意外
最終不幸身亡
近期,秦淮法院對此案
做出瞭一審判決
2020年6月11日中午,秦淮某小區的業主騎車外出,物業保安打開瞭電動門,就在這名業主出去後,電動門緩緩關閉。這時,59歲的業主王某騎著電動車“飛奔而來”,想搶在電動門關閉之前出去,結果被電動門撞到,連車帶人摔倒在地。
物業公司負責人姚先生表示,保安隻是按照工作要求幫助前車開門。小區業主都配有門禁卡,門邊也有按鈕,即使保安沒有幫忙,自己也可以進出。
王某本身有基礎疾病,因此次受傷反反復復入院,最終因膿毒癥休克死亡。王某的傢屬認為王某的死亡和這次受傷脫不瞭幹系,覺得物業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類費用共計64萬多元。
物業公司在庭審過程中據理力爭,認為已經盡到瞭安全保障義務。小區門口張貼著標語,指明瞭開關按鈕的位置,保安也時常提醒大傢,進出門時減緩速度。
秦淮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裴玫介紹,物業與業主的糾紛一直是熱點話題,類似案件的判決具體考察兩個方面,首先是雙方是否遵守相關合同約定,按照物業合同,物業是否有服務不到位的情形;第二個是涉及到物業安全保障義務的范圍。在本次案件中,物業的電動門並沒有質量問題。
法院調查後,認定小區物業盡到瞭安全保障義務。而本案中的王某自身存在過錯,正是由於他違反瞭電動門的使用方法才導致摔倒,因此法院判決駁回瞭原告的訴訟請求。
來源:南京零距離 (
本站内容及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60944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