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
沂河新區翡翠花漾小區2號樓業主
通過“12345·臨沂首發”反映
其鄰居傢侵占公共空間
把門向外挪移瞭大概1米多的距離
要求整改
記者前往調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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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來到沂河新區珠海路與海關路交會處附近的翡翠花樣小區,找到瞭反應人所在的單元樓,來到15樓,一開始似乎並沒有發現什麼特殊情況,隨後記者來到樓下14樓進行對比,發現1501戶竟然改變瞭原來的設計,將門前的公共區域包進自己傢瞭,由於1501的擴建,兩個入戶門從原來的兩米左右變成瞭隻有五六十公分的距離。
當時相關部門表示,8月12日是最後的整改期限,如果對方不整改,將會將案件移交,現在已經過瞭這個日期,事情進展的如何,記者再次來到瞭現場進行落實。
沂河新區翡翠花漾小區 孫先生:我傢是一梯兩戶,中間有個過道,原本兩門之間的距離是2米左右,他傢把門建到我傢門旁邊,把中間的過道建到瞭傢裡。這樣兩傢的門就靠到一起瞭。
當時記者詢問瞭物業負責人,對方表示,因反映人孫先生沒入住,沒有人舉報,當發現問題時,被反映人就已經施工完畢瞭。
沂河新區翡翠花漾小區物業經理 劉自偉:當我們知道的時候,他把消防門和防護門兩頭用木板封上後進行施工,巡邏的工作人員聽到聲音後,打不開門就瞭報警,警察來瞭後把防火門撬開後發現已經施工完瞭,我們給他們下瞭整改通知單。並把這種情況報給瞭社區街道。社區街道也給他下瞭整改通知單。
物業給被反映人下瞭限期整改通知單,可對方沒處理。於是,事情上報到瞭沂河新區規劃建設局進行處理。
沂河新區規劃建設局物業管理科負責人 高奉山:接到工單之後,我們通過電話與被訴求人溝通,但是被投訴人一直拒絕配合,我們又下達瞭書面整改通知書,給瞭7天的整改期限,截至8月12日,如果還不整改的話,就搜集相關證據移交綜合執法部門進行處罰。
8月23日,距離相關部門規定的整改期限已經過去瞭十幾天,記者再次來到翡翠花樣小區2號樓反映人所在的樓層,發現此處還是未進行整改,記者敲門也無人應答,據小區的保潔人員介紹被反映人傢中無人。
記者:他平時在傢嗎?
沂河新區翡翠花漾小區保潔工作人員:沒在傢。
下一步,事情該如何處理
記者又來到辦理此工單的
沂河新區規劃建設局
瞭解情況
據工作人員介紹
被反映人對事情的處理不積極
他們現在正在將案件移交當中
沂河新區規劃建設局物業管理科負責人 高奉山:對於侵占公共空間的案件,因為被訴求人一直沒有整改,我們搜集瞭相關卷宗後移交沂河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針對報道中的問題
\”12345·臨沂首發\”也將持續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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