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遠親不如近鄰,有一個好鄰居比啥都好啊!近日南京一男子卻被鄰居告上瞭法庭!這就奇葩瞭!
原來主人公吳某傢裡需要重新翻修,他和老婆商量後決定重新買一個大氣點兒的入戶門,並且把入戶門朝外開,這樣的話感覺傢裡空間大一點兒,方便一點兒!待一切裝修就緒,鄰居段某卻不願意瞭,說入戶門朝外開在開門時占用瞭一定的公共資源,所以就和鄰居協商:你這不行,還是得改過來,同時也影響瞭我入門的視線,吳某認為這是小事,不是什麼大事,也沒有妨礙啥的,拒不修改,於是段某看好言相勸沒有用,便去和物業商討,物業卻也不作為,認為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於是段某果斷一紙紙狀將吳某告上法庭!法庭經過查驗核實,公正裁決下來:令吳某恢復入戶門的尺寸,並把入戶門由外開改為原來的入戶門向內開!原告勝訴!此視頻沖上熱搜,網友們拍手稱快!
很多人在買瞭小區房子之後,在公共領域做瞭很多不適合的事情,比方說有一梯四戶,一梯兩戶的,有的人則選擇在入戶門門口焊鐵柵欄,有做鞋櫃的,有放鞋的……經常會發生口角甚至還有更多其他不理智的行為,其實我們看瞭法律法規就會明白一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如果在小區屬於公共資源的地方譬如傢門口屬於業主共有,任何業主不能私自占有,公攤面積屬於大傢所有!吳某入戶門改為外開屬於違法嗎?並不違法,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但是本文中吳某入戶門影響瞭段某傢人的正常生活,譬如阻礙鄰居通行或者造成安全隱患,鄰居有權排除障礙維權!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道通道,如果入戶門味道瞭消規定,如減少瞭疏散通道的有效寬度或者室內消防栓的使用,相關部門會要求整改!
但是生活中不乏有不講理之人,他認為空著也是空著,不去做些小實用,實際是不合理的!小區入戶門全部都是往內開有它一定的道理,譬如美觀及安全保障,我們還是遵守規則如初才是!
說瞭這麼多,你茅塞頓開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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