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周廣現文圖
按照國傢《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住宅建築的入戶門凈寬度不應小於0.9米。認為自己傢的入戶門人體通過的最小寬度隻有0.82米,不符合國傢標準,中牟縣一小區業主楊女士將小區開發商告上瞭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開發商為業主更換符合國傢規定的入戶門,並賠償相應損失。10月27日下午,中牟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開發商認為,該業主入戶門寬度符合國傢規定。
認為入戶門不夠寬,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入戶門的凈寬度肯定是指人體通過入戶門時的最窄處距離,門洞再寬,門內框做得窄,有火災時,不照樣影響逃生速度,你看我的門,人體通過最窄處距離隻有0.82米。”10月27日上午,在中牟縣綠博大道和廣惠街交叉口東南角一小區自己的入戶門前,業主楊女士拿著尺子說,2018年7月,她購買瞭該小區的房子,2019年12月31日小區交房,交房後,她總感覺到入戶門有點窄,來回拿東西時很不方便,她拿尺子一量,發現門內框最窄處隻有0.82米。
這個寬度是否符合國傢技術要求呢?楊女士找來瞭國傢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查看,發現該《規范》要求入戶門的凈寬度不應小於0.9米,這個規定還是強制性規定。據此,她要求小區開發商給她換成符合國傢標準的入戶門,但開發商說楊女士的入戶門凈寬度符合國傢規定,不予更換。2020年7月6日,她又向鄭州市市長熱線反映此情況,7月8日,中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她反饋稱,該局在驗收時,其入戶門凈寬度是符合國傢規定的,經核實是建設單位在該局驗收後自行更換瞭入戶門。
楊女士說,此前,她還看到一個案例,中牟縣一個小區住戶的入戶門可通行凈寬度隻有0.8米,中牟縣住建局在消防驗收時卻為開發商出具瞭消防合格驗收證明,業主不同意此合格意見,向鄭州市城鄉建設局申請行政復議,鄭州市城鄉建設局經審查認為中牟縣住建局認定開發商消防驗收合格的證據不充足,依法撤銷瞭中牟縣住建局的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後來,該小區開發商向中原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鄭州市城鄉建設局的行政復議決定書。經審理後,中原區法院認定,鄭州市城鄉建設局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法駁回瞭開發商的訴訟請求。
根據該案例和中牟縣住建局的回復,楊女士再次要求開發商給她更換符合國傢標準的入戶門仍被拒絕。無奈之下,她向中牟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開發商給她更換符合國傢標準的入戶門。
入戶門凈寬度具體從哪裡算,雙方意見不一
10月27日下午,中牟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楊女士再次要求開發商盡快給她更換符合國傢寬度標準的入戶門。但開發商的委托代理人認為,《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規定,住宅建築的入戶門凈寬度不應小於0.9米,結合該《規范》的圖示,可以看出,住宅建築入戶門的凈寬度標註的是門洞的寬度。楊女士傢入戶門的門洞凈寬度為1.06米,完全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在交房前,開發商為提升業主所購買房屋的品質,安裝的門框和門板都比較厚,即使在該情況下,入戶門的寬度也有0.96米,仍是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的。
開發商委托代理人說,2019年12月5日,中牟縣住建局經審查相關資料及現場驗收測試,綜合評定該小區的消防工程驗收合格。自然,楊女士的入戶門凈寬度也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因此,楊女士的請求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懇請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該案件之所以會發生,關鍵是《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入戶門凈寬度到底指的是門的哪一部分,規定不清晰、不具體、不明確,以至於在實踐中產生瞭很多糾紛,建議該標準的制定方盡快出臺一個清晰、具體、明確的標準,以避免更多糾紛的產生,這樣可以有效節約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鄭州市的法律工作者李先生說。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瞭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 大河網
本站内容及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60944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