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柳州市民黄女士反映,自己购买的房门,无意中被砸破后,发现“实木门”变成了实木复合门!这是怎么回事呢?
黄女士称,1月30日,她为装修新房,向西环建材园一家打着“欧派整体门窗”招牌的经销店,定购了4樘实木门,每樘960元,并缴纳了2000元定金。
一个月后,经营者将门送到并安装完毕,黄女士结清了尾款。
经营者在黄女士的订货单上标称为实木门。
4月18日,安装柜子的师傅因操作失误,不慎把门砸出一个小洞。他们这才发现,“实木门”使用的面板非常薄,拿刀从里面还刮出了黑色物质,并非实木。黄女士与经营者交涉要求退货,遭到拒绝。
20日,记者在黄女士家看到,4樘门上没有厂名、厂址及品名等信息。
黄女士丈夫用钳子钳下一小块板材,里面是黑色的东西。
黄女士告诉记者,当她找到“欧派整体门窗”经销店——柳州市柳南区生霞门窗销售部(以下简称销售部)经营者张某时,对方称没有欺诈消费者,房门质量也没问题,门损坏并非他们的责任,若黄女士支付600元,他们可更换掉被损坏的门。
双方协商未果,黄女士拔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随后,记者来到西环建材园内的销售部。经营者梁女士称,门面是她从张某手上接过来的,目前对外仍沿用张某的营业执照。
梁女士承认,黄女士购买的其实是实木复合门。但她同时表示,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是同一类产品,行业都是如此简称的,960元不可能买到原木材料制作的实木门。
梁女士出示了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的照片。检验报告是生产厂家广西南宁市万向顺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出具的。
记者看到,检验报告上,标称的产品类别为“实木复合门”。产品合格证上,产品型号、规格等内容均为空白。
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销售部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检测中心检验的依据,为国家林业部颁布的LY/T1923-2010《室内木质门》行业标准。
该标准对“实木门”及“实木复合门”分别进行了定义:门扇、门框全部由相同树种或性质相近的实木或者集成材制作的木质门,为实木门;以装饰单板为表面材料,以实木拼板为门扇骨架,芯材为其他人造板复合制成的木质门为实木复合门。
由此可见,实木门与实木复合门是两种不同类别的门。此外,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
目前,柳南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来源丨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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