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王晴/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获悉花样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慈溪嘉年鸿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简称“嘉年鸿迪房地产”)因房屋买卖纠纷被告一案一审宣判。明明说好的母子门变成了单门,业主汪某无奈之下将嘉年鸿迪房地产告上了法庭,开发商会在庭中会作何解释呢?
业主称开发商为节省成本将母子门变单门
业主汪某称,2013年6月22日,自己与原恒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一处商品房用于居住。2018年7月26日,嘉年鸿迪房地产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该处楼盘后与自己重新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交付房屋后,汪某发现嘉年鸿迪房地产为节约成本,将本应设计成宽为1224mm的子母门,擅自缩小变为门宽仅为1050mm的单门。
汪某认为,现交付房屋的门洞尺寸与合同中规划的不符,嘉年鸿迪房地产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3000元。
嘉年鸿迪房地产称门洞尺寸就是1050mm
嘉年鸿迪房地产辩称,双方在合同附图中并未对门洞约定明确的尺寸,并且按照比例尺的方法量出附图中门洞尺寸就是1050㎜,因此自己没有违约。
况且这本是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自己只是在原状上继续施工,门洞的尺寸设计合法合规也通过了竣工验收,汪某已经收了房,没理由要求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一审支持汪某诉求
经法院查明,2018年7月26日,因原恒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嘉年鸿迪房地产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该楼盘,后与汪某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该份合同除了约定的交房时间2016年1月31日不同外,其他主文内容与前合同基本一致。
法院认为,汪某与原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门洞尺寸虽然嘉年鸿迪房地产按照现状收房,但根据破产竞买后的协调会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可以确定除交付条件外,其余条款不变,附图也应为合同条款之一。
即使嘉年鸿迪房地产与汪某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注明门洞尺寸为原尺寸,但也未明确告知汪某变更后的尺寸,因此原合同对门洞尺寸的约定对嘉年鸿迪房地产依然具有约束力。现交付房屋门洞尺寸与约定不符,应当由嘉年鸿迪房地产承担违约责任。目前房屋已整体竣工验收,汪某也已经收房。其要求嘉年鸿迪房地产赔偿损失3000元,相对比较合理,故予以支持。
目前还未找到二审判决书,不知道双方是否上诉。对于后续进展,运营商财经网将继续追踪。
本站内容及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60944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