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曹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购买了郑州青风公园2期一处新房。但收房时意外发现,邻里两扇入户门不能同时开关,否则会“打架”。
协商中,开发商提出改变中户门方向。但曹先生等业主认为,这会带来诸多不便,未予同意。曹先生希望,将中户门做成子母门,或者开发商给出合理赔偿。
3月5日,负责与青风公园2期业主沟通的郑州河海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贾先生称,“打架门”是一个瑕疵,但“子母门不适合该尺寸中户门,部分业主要求赔偿的诉求也不合适”。
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福建省泉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因“打架门”被88名业主起诉。2017年,法院在该楼盘2014年55起同类案件生效判决的基础上,促成88名业主接受开发商的经济赔偿。
“青风公园二期入户门协商群”业主提供的“打架门”照片。
消费者投诉
据曹先生介绍,“打架门”的情况出现在小区高层。“小区里的高层大概有五六栋,一层有四户(两个中户、两个边户)。通常是一号和二号‘打架’,三号和四号‘打架’”。
据了解,去年房屋未完工时,就有业主反映“打架门”情况,并同置业顾问、售楼部、项目负责人多次沟通,还曾到开发商——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映情况,但均未有结果。
“2022年7月,业主群里说,经过与相关方、派出所沟通,贾先生表示可以整改入户门的问题。” 曹先生说。
2023年2月8日,青风公园2期置业顾问向曹先生发来整改意见:拟对高层区域的门牌号为02和03的中间户业主,进行入户门方向调整,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中间户业主同意,则进行入户门方向调整。如果超时回复或不回复,视为不同意调整,则保持现状不予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置业顾问发来的整改意见称,无论是否同意,都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交付。业主不得因入户门方向问题再向公司主张权利或维权。
对此,曹先生等一众业主认为,改变中户门的方向,更改了他作为中户业主的入户习惯和使用体验。此外,即使改变中户门方向,开启门仍然会有斜角存在。
曹先生还表示,他和部分业主实地到调整中户门方向的房屋发现,调整后,可能出现门撞墙和“门挤人”现象。
3月1日到了交付验房的时间,因为“打架门”情况未解决,曹先生拒绝收房。当天物业工作人员称,不交物业费就没法向上反馈“打架门”问题,物业只能先解决交费业主的问题。“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是两个合同,这是两码事。”因为没交物业费,到3月5日,曹先生仍然没有拿到房屋钥匙。
而在3月5日当天,相关负责人贾先生称,公司对“打架门”不会赔偿。如果不同意调整中户门方向,公司也没有更好的方法。
企业说法
依据《住宅设计规范》,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隔声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3月5日,贾先生对澎湃新闻称,业主反映邻里门完全开启时发生磕碰的情况,概率非常低,“不能因为说它瑕疵,就一定是有问题”。
贾先生表示,新房是经政府部门验收通过后,才开始办理交房手续的。他还透露,部分业主同意调整中户门方向。但至于具体有多少业主同意,他不知道。“有两三个业主要求公司赔偿或免几年物业费,我认为这个诉求不合适”。
关于设计图纸,贾先生称,至少是5年前做的报规手续,图纸是依据当时国家对消防验收、对入户门尺寸标准设计的。后来国家把消防验收的部门,改为住建部门下属消防科,消防验收的标准有了微调。后期入户门,比如说原先设计是90厘米宽,后来可能变成一米宽。“消防验收的标准解读不一致,所以他们(公司)做出了一个调整。”
澎湃新闻注意到,开发商因入户门“打架”赔偿,确有先例。
据《晋江新闻网》2017年4月报道,因楼盘出现“打架门”,泉州市某房地产公司被88名业主起诉,业主要求整改、赔偿。2017年,晋江法院在该楼盘2014年55起同类案件生效判决的基础上,最终促成88名业主接受开发商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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