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男警今年1月涉嫌在深水埗福华街一食肆对开醉酒闹事,并被指损坏食肆的玻璃门。男警被控“醉酒及行为不检”及“刑事毁坏”两罪,案件今(11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讯。裁判官应辩方要求,把案进一步押后至11月8日,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44岁被告简伟迪,控罪书上报称为警员。据悉,他已被停职。他被控于2023年1月27日,在福华街17至25号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外醉酒,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无合法辩解而损毁属于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门,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被损坏。
辩方今日向法庭指,已经去信律政司,商讨能否以其他方式处理今次事件,故申请进一步押后,以便律政司考虑。控方没有反对,裁判官遂把案押后至11月8日,续批准被告以1000港元现金保释。
案件编号:KCCC 14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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