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小刘两家户门紧邻,原本入户门都是向内开,小刘在装修时擅自改为向外开,大周认为妨碍自家进出,有一定安全隐患,要求改回初始状态。小刘该怎么办?
——小刘应恢复入户门朝向,改回内开式。
《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36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对于共有空间的使用需以不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利益为前提,小刘未经大周同意更改入户门朝向显然并不妥当,大周有权要求小刘排除妨害,将入户门朝向恢复至开发商交房时的原始状态,以维持和谐有序的邻里关系,保证邻里通行便利。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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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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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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