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吉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锐科技”)主要从事面向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此前《大众证券报》记者曾针对公司8月25日披露的招股书中一位股东持股比例披露错误而发去采访函,虽然公司回复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披,保荐机构进行了核查确保招股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董监高也承诺信披的真实性、准确性。然而9月27日吉锐科技突然更新招股书,修改了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
此外,《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还发现,一位以原始价入股的自然人股东,其儿子曾在公司IPO审计机构任项目经理,后又入职公司成为财务负责人,且其入职公司时间晚于其父入股公司时间。此外,还有一位以原始价入股的股东,入股时也未在公司任职。这其中是否存在特殊利益交换,引人关注。
财务负责人入职前
其父以原始价入股
由于利益牵扯巨大,拟IPO企业的股东入股价格出现异常,往往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之一。
公司1元/注册资本原始股价的入股名单中的两位股东——尹宪章和陈贵生的身影,恰恰格外引人关注。
低价入股之时,两人都不是公司员工。虽然尹宪章儿子后进入公司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但是尹宪章入股时间在其子入职公司之前。陈贵生低价入股公司时,身份则还是其他公司的高管。
根据招股书,2020年11月19日,吉锐有限(公司前身)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并决定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足额实缴。
随后在2021年1月20日,公司与陈贵生、尹宪章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如吉锐有限股东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则尹宪章、陈贵生有权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按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见图一)。
后因股东蔡昶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于是陈贵生、尹宪章认缴蔡昶放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陈贵生认缴 420万元,尹宪章认缴180万元(后将持股平移至实控人控制的持股平台赣州锐展)。两人的增资入股价与吉锐有限其他股东相同,都是1元/注册资本。
查阅公司招股书发现,尹宪章并非公司员工,此次入股公司前也不存在通过代持间接入股公司情形。
不过公司招股书披露,尹宪章为目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尹华凌的父亲。
从披露的尹华凌简历看,1994年出生,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历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22年5月至今,历任吉锐有限、吉锐科技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见图二)。
值得注意的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是公司此次IPO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即审计机构,报告期内也多次为公司提供验资、审计服务。
也就是说,尹华凌2022年5月即公司IPO前夕才入职,而其父亲尹宪章却在2021年1月就与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并获同意以1元/注册资本的原始股价入股公司,着实令人瞩目。
而尹华凌入职公司后,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入股吉锐科技。
一股东原始价入股时
还是其他公司高管
陈贵生以原始价增资入股,其原因同样“神秘”而“扑朔迷离”, 陈贵生在此次增资入股前,其同样也未在公司任职,也不存在通过代持间接入股公司情形。
公司披露的陈贵生简历显示,2011年9月至2021年7月,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吉锐有限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吉锐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和人力资源等工作(见图三)。
可见,2021年1月与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时,陈贵生还是合力泰的董事、高管,即便其实际入股公司时间以该次增资要求的2021年6月30日前足额实缴来看,当时,其也还未离开合力泰。公司同意其他企业的在职董事、高管以原始股价入股公司,显然也令人侧目。
进一步查询显示,尹宪章还曾是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21年2月1日卸职,并曾在2008年10月至2014年3月是该企业股东。而该企业是陈贵生曾任职的合力泰控股子公司,陈贵生在其任董事,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21年10月13日卸职(见图四)。
事实上,尹宪章与陈贵生可能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进一步穿透查询发现,尹宪章与陈贵生都是2011年12月成立的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2012年12月11日,两人同时登记成为该企业股东,并一直分别持股2.69%、10.77%至今(见图五)。
在2021年上述首次增资入股公司后,陈贵生、尹宪章还继续入股公司。公司2021年10月的增资中,两人分别出资700万元、300万元入股公司,增资价格为4.67元/注册资本。
而后,陈贵生又多次直接或间接入股公司。2022年3月,吉锐科技通过赣州锐科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力道新能的部分高管及业务骨干进行股权激励,陈贵生认缴150万元(赣州锐科持股比例9.04%),2022年11月,报告期内最后一轮增资中,陈贵生再次出资500万元认购股份,增资价格为21.82元/注册资本。此外,赣州锐展原合伙人林军退出时,将其持有的出资额65.47万元转让给陈贵生。
围绕上述自然人股东的低价入股,六个疑问有待公司解惑:
1、尹宪章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为何同意其以1元/注册资本的原始股价入股公司?
2、从尹宪章与公司签署入股投资协议时间看,早于其子尹华凌进入公司一年多,公司为何接受其入股公司?尹宪章能入股公司,是否与其子尹华凌之后进入公司负责财务有关?
3、从简历披露来看,陈贵生与公司签署入股投资协议时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为何同意其以1元/注册资本的原始股价入股公司?
4、从几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看,陈贵生与尹华凌父亲尹宪章有多年合作、交集不浅,尹华凌进入公司负责财务乃至其父入股公司,是否与陈贵生进入公司担任高管、入股公司有关,陈是否起到牵线作用?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IPO审计机构,而间接入股并入职公司的尹华凌又曾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历任容诚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其父亲也入股公司,容诚作为公司IPO审计机构,能否确保对公司IPO期间审计工作等的独立性、客观性?以此来看,招股书信披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认为能否令投资者、监管机构放心?
6、陈贵生、尹氏父子的入股公司或入职公司,究竟是否与公司或公司实控人存在特殊利益交换?
就上述疑问,记者曾致函吉锐科技,公司回复称:“2021年9月,吉锐有限第一次增资。2021年1月20日,吉锐有限与陈贵生、尹宪章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如吉锐有限股东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则尹宪章、陈贵生有权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按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该价格具备公允性。同时,中介机构也对历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因此,公司股东增资程序合规、公允价格以及股份锁定等均符合创业板相关规定。尹华凌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不在为本公司IPO服务的团队内工作,与本公司IPO工作无关联。
另外,增资入股问题,已在一轮问询反馈材料中详细说明。吉锐有限设立时的主要股东为发行技术管理团队、相关人员的朋友,以及具有一定行业背景的财务投资者,上述股东入股主要因看好废旧电池回收行业未来的发展及朋友介绍,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主要股东为专业投资机构和实际控制人司马忠志朋友,上述股东入股因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而对于中介机构独立性、客观性及招股书信披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签署相关承诺及声明,确认招股书与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确认招股书不因机构出具文件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 尹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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