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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乘坐电梯,用拳头击打控制面板致使电梯骤停,试图通过暴力破门而出,徒手强行将电梯门扒开,却只看到一堵墙……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对如此“神操作”的男子付某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案情介绍
如此火爆脾气的付某曾于201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21年6月,三十而立的付某从外地来沪“讨生活”。8月24日晚21时许,付某喝了一斤白酒和两瓶啤酒后,非要拉着住在九楼的三个朋友下楼找个地方聊聊天,结果在电梯里,已处于醉酒状态的付某无法控制自己,莫名其妙突然用拳头击打正在正常向下运行的电梯控制主板部位,致使电梯骤停。在电梯停止运行期间,付某多次用拳头击打、用脚踢踹电梯门、控制主板等部位,并数次尝试徒手将电梯门拉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电梯门竟被付某强行扒开,扒开后发现电梯悬停在一楼与二楼之间,对面是一堵墙。在此期间,同乘三人多次劝阻付某停止过激行为,付某皆不予理会,无奈之下,三人只能任由付某对电梯拳打脚踢。数十分钟后,到场的民警、消防、物业、电梯公司急修人员将四人从闷热的电梯井内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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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谁把我们弄出去,我也不太记得了,出来以后,物业保安找我,给我看了电梯监控,说是我把电梯砸坏了,让我赔钱,我当时喝醉了,稀里糊涂的,再之后警察就把我带到派出所了。”原来急修人员在维修电梯的过程中,发现电梯有人为破坏的痕迹,便联系物业查看了电梯监控确认此次电梯故障系付某人为破坏所致,付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酒已醒了大半的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很后悔”。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付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经认定电梯损失价格5000余元),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对付某依法提起公诉。
醉酒之人容易失去自控能力,有时会无事生非,后悔莫及,但醉酒系自陷行为,依然要为自己的酒后行为负法律责任。在此检察官提醒:酒后易滋事,饮酒莫贪杯。
来源:静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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