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
李女士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三口生活十分平淡幸福,但是随着孩子的长大,家里开销越来越大,李女士也开始注意起了花销,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会网上冲浪,看到一些实用超值的东西,就会囤一些。
一天,李女士在一个直播间里看到在卖实木门,那扇门的样式很不错,李女士一眼就相中了,另外当时的价格也很实惠,原本1299元的实木门,现在只要899元就可以带回家了。李女士十分心动,因为儿子卧室的门坏了,她正好想换个门。
但是李女士经常购物,还是十分谨慎的。她特意又问了一下店家,这个门是不是真的是实木的。
对方说,他们的这款门是实木复合门,中间不是整块的木板做成的,那种门价格昂贵,绝对不会这么便宜。
但是,他们的门虽然不是整块木板做成的,中间的填充物却绝不糊弄人,是用碎一些的木头填充进去的,所以整体还是非常不错的,性价比非常高。
李女士听完后十分满意,因为这个牌子的门十分有名,大品牌的东西肯定更值得相信。于是,李女士直接买了一扇。
两年后,李女士的儿子又长大了一些,小伙子长大了也有自己的想法了,开始叛逆起来,一天,小伙和父母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他直接将房门砰一声关上,从里面反锁了起来。
李女士和丈夫在外面叫儿子开门,最开始儿子还很烦躁回两句,渐渐的,房间里没有动静了,任凭李女士和丈夫怎么喊,儿子都没有再应一声。
李女士和丈夫不由得开始担心起来,害怕儿子想不开出意外,李女士的丈夫决定破门,他退后几米,猛力一踹,只听轰的一声,门破了一个大洞,倒在了一边。好在儿子并没有什么事,他只是烦躁不想搭理父母。
李女士站在门口,却越来越愤怒。原来,门破了一个洞后,李女士朝门上一看,门里面竟然全部都是纸填充的。
李女士清楚地记得,自己当初买门的时候,店家说了他们家的门是实木门,怎么现在变成纸糊的了?
李女士扒开门一看,这扇门表面是用一层类似于木板的东西刷了漆,看起来很像木板,但是用指甲一抠就会发现也是纸做成的,中间更是全部都是蜂窝纸填充的,这哪是实木门,分明就是一扇纸糊的门!
李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发了出来,提醒大家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千万别像她一样上了当。
李女士的事情引起了大量关注,店家得知后出来回应说,他们卖的就是实木复合门,李女士买的门是正常的,也符合复合门的工艺。
那么,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到底有什么不同?
实木门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全部是实木制作而成,不管是门框还是中间的填充物,全部都是实木做成的。
而实木复合门与实木门存在很大的差异,实木复合门只要求门框是实木的,其他地方不作要求。
二者虽然名字差不多,但是原材料却天差地别,因此,李女士买的门只要门框架是实木的,那么它就是属于符合要求的实木复合门。
法律分析
1、店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当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而消费者也有权利了解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在此事件中,店家对李女士说她买的门是实木复合门,中间是碎木头填充的,但是实际却是用纸做的,这属于店家未能向李女士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
如果李女士知道自己买的门除了框架是木头的,其他地方都是纸做成的,她肯定就不会买。
因此,店家这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李女士买门的行为,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2、消费者如何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李女士如果想要维权,可以先和店家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市监局等进行投诉协调,实在不行的,还可以保存好证据起诉。
3、店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因此,店家如果与消费者因为以上原因发生纠纷,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所以,如果店家的行为被认定为欺诈消费者,李女士又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就可以要求店家进行退一赔三,也就是退还给李女士3596元。
综上所述,店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同时,店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退款、赔偿等。
在此提醒大家,买东西时要认真询问商品详情,保留好购物凭证和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以便在维权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对于消费者来说,维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应当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让不法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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